施工單位“三檢”制度
2025-04-21 來自: 西安海開電力工程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37
配電設備-電力施工-緊湊型箱變-供電
施工單位是施工質量的直接實施者和責任者。施工單位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,既“三檢制度”:作業活動結束后,作業者自檢;不同工序交接,相關人員進行交接檢查;施工單位專職質檢員的專檢。要具有相應的試驗設備及檢測儀器,配備數量滿足需要的專職質檢人員及試驗檢測人員。
配電設備-電力施工-緊湊型箱變-供電
項目監理機構的質量檢查與驗收,是對施工單位作業活動質量的復核與確認;項目監理機構的檢查決不能代替施工單位的自檢。而且,項目監理機構的檢查是在施工單位自檢并確認合格的基礎上進行的。專職質檢員未檢查或檢查不合格不能報項目監理機構。不符合上述規定,項目監理機構一律拒絕進行檢查。
配電設備-電力施工-緊湊型箱變-供電